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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显招标
商显招标-11月28号(立式信息发布广告机)
2019-12-11 14:37

贵州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办税厅15.6寸智能屏、立式信息发布广告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正文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系统办税厅15.6寸智能屏、立式信息发布广告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DXZB2019-160
3、项目序列号: S5200000000024011001
4、项目联系人: 张福丽
5、项目联系电话: 0851-85756628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15.6寸智能屏(1700台)和立式信息发布广告机(370台),包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联调、测试
(2)采购数量: 1批
(3)采购预算:
包1:5825500.00元
(4)最高限价: 58255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在合同签订后,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本项目中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指定地点(贵州省境内)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中国公民)。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单独明确注明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的财务数据);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19年6月、7月、8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局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 2019年7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认真做好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 (一)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创造条件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三)信用记录的使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由委托代理负责在开标当天通过法定渠道查询报名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方式做好信用信息和证据留存,对报名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见提供书面材料,与资格审查文件一起交由采购人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特殊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19-11-27 09:00 至 2019-12-04 16: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
(4)采购文件售价:0.01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12-18 11: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9-12-18 11:0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11-27 09:00:00至 2019-12-18 10:00:00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4、PPP项目: 否
15、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联系地址: 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1006室
项目联系人: 周小雁
联系电话: 0851-8690603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法促进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落实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商业中心B1座20楼
项目联系人: 张福丽
联系电话: 0851-85756628



联系人:秘书处 座机:0755-23303709 传真:0755-23303709

手机:18127078706邮箱:12436049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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