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物联网校园监控系统及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物联网校园监控系统及户外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TH2017-121
三、采购人名称:千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千阳县西城区东海路
联系方式:0917-42413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乙立交东南角太乙嘉园A座4层
联系方式:029-6886759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物联网校园监控系统和户外全彩LED显示屏(规格:7.2m *4.5m)的采购与安装,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80.0858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及校园监控系统的主要产品(摄像机、磁盘存储、LCD拼接屏、高清解码器、综合安防管理平台)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4、户外全彩LED显示屏、磁盘存储、LCD拼接屏需要提供(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2008)
(2)、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6.5、所投校园监控系统中综合安防管理平台需要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加盖厂家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乙立交东南角太乙嘉园A座4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九、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月27日下午14:0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27日下午14:0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科创路与博文路十字东南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B座7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29-6886759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
账 号:102408715800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