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活动的通知
2016-04-18 17:02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
近几年随着商显行业快速发展,商显行业产品规格多样化,产品易碎、过重、体积过大,相关产品的运输安全、货运时效、毁损赔偿等一直是商显企业面对的难题。为帮助企业解决这些物流难题,打造产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安全、准时的高效化服务模式和先进的服务流程,协会正式开展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整合工作,拟通过行业评比、分等定级等方式,完成商显行业物流服务商的资质考评,选出致力于商显行业发展的“优秀物流服务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通过建立包装、运输服务管理规范体系,有效解决商显企业在物流环节遇到的系列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6年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整合活动
二、活动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活动范围
凡属于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上服务的物流企业均可参评2016年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
四、活动参与条件
参与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企业近两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商显物流领域成绩突出。其中: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本协会会员;
(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二年以上(公司变更除外,但须提供两者关系证明);
(三)企业未出现过违法犯纪经营事宜,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企业在商显行业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须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或拥有一定长期用户数;
(五)企业能解决物流信息化实践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六)企业具有商显行业相关典型案例,用户反映良好;
(七)企业服务形象良好,注重服务质量,建立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有良好的货物跟踪查询(可自助和人工查询)系统,完善的赔付保障制度。
对上述评选条件,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活动参与方式
采取企业自愿参评方式,申请企业直接向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秘书处申请参评。
(一) 填写《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 申报企业按附件二(《申报材料》)准备资料
(三) 提交申报材料
所有申请资料需盖公章扫描为电子版,于3月31日17:00前发至评选组委会邮箱:3211349145@qq.com
六、活动流程
(一)“优秀物流服务商”评选
1、资格审查
由协会秘书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统计、资格审查,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单位名单。
2、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牵头,商显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组成。
(1)候选单位根据评审标准体系(见附件三)专家评审内容准备演讲材料(PPT或WORD),并在评审现场展示、讲说;
(2)评审委员会按照标准体系专家评审指标进行打分,综合评比选出获得2016年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称号的企业。
(二)奖励和发布
1、向全体商显协会会员企业推介。
2、在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信息。
3、在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官网放置企业LOGO展示和企业网站链接3个月。
4、现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牌。
(三)编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商显企业、物流服务商共同编写《商显行业产品包装规范、运输和服务管理规范》等文件。
七、活动日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2016年3月18日—3月31日,企业申报
(二)2016年4月1日—4月5日,资格审查
(三)2016年4月8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
(四)2016年4月11-13日,结果公示
(五)2016年4月中下旬,授牌
(六)2016年5月上旬,规范性文件编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琼 15994779552 3211349145@qq.com
曾 琼 13172494811 2965964301@qq.com
近几年随着商显行业快速发展,商显行业产品规格多样化,产品易碎、过重、体积过大,相关产品的运输安全、货运时效、毁损赔偿等一直是商显企业面对的难题。为帮助企业解决这些物流难题,打造产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安全、准时的高效化服务模式和先进的服务流程,协会正式开展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整合工作,拟通过行业评比、分等定级等方式,完成商显行业物流服务商的资质考评,选出致力于商显行业发展的“优秀物流服务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通过建立包装、运输服务管理规范体系,有效解决商显企业在物流环节遇到的系列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6年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整合活动
二、活动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活动范围
凡属于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上服务的物流企业均可参评2016年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
四、活动参与条件
参与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企业近两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商显物流领域成绩突出。其中: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本协会会员;
(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二年以上(公司变更除外,但须提供两者关系证明);
(三)企业未出现过违法犯纪经营事宜,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企业在商显行业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须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或拥有一定长期用户数;
(五)企业能解决物流信息化实践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六)企业具有商显行业相关典型案例,用户反映良好;
(七)企业服务形象良好,注重服务质量,建立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有良好的货物跟踪查询(可自助和人工查询)系统,完善的赔付保障制度。
对上述评选条件,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活动参与方式
采取企业自愿参评方式,申请企业直接向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秘书处申请参评。
(一) 填写《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 申报企业按附件二(《申报材料》)准备资料
(三) 提交申报材料
所有申请资料需盖公章扫描为电子版,于3月31日17:00前发至评选组委会邮箱:3211349145@qq.com
六、活动流程
(一)“优秀物流服务商”评选
1、资格审查
由协会秘书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统计、资格审查,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单位名单。
2、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牵头,商显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组成。
(1)候选单位根据评审标准体系(见附件三)专家评审内容准备演讲材料(PPT或WORD),并在评审现场展示、讲说;
(2)评审委员会按照标准体系专家评审指标进行打分,综合评比选出获得2016年商显行业“优秀物流服务商”称号的企业。
(二)奖励和发布
1、向全体商显协会会员企业推介。
2、在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信息。
3、在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官网放置企业LOGO展示和企业网站链接3个月。
4、现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牌。
(三)编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商显企业、物流服务商共同编写《商显行业产品包装规范、运输和服务管理规范》等文件。
七、活动日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2016年3月18日—3月31日,企业申报
(二)2016年4月1日—4月5日,资格审查
(三)2016年4月8日,现场答辩、专家评审
(四)2016年4月11-13日,结果公示
(五)2016年4月中下旬,授牌
(六)2016年5月上旬,规范性文件编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琼 15994779552 3211349145@qq.com
曾 琼 13172494811 2965964301@qq.com
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