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光明区委区政府发布《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力促企业满员满产、支持企业降本提效、迅速提振商贸消费、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加强稳岗就业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落实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的针对性措施。
上述措施,可谓“真金白银”、干货满满。以支持企业降本提效为例,对2020年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提振商贸消费方面,构建光明区消费券支持体系,支持企业开拓线上市场,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2020年10月31日前,在光明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中小客车的消费者,按每台汽车销售单价1%给予最高3000元的消费券补贴。
为确保对惠企政策资金的全额保障,光明区还将大力压减政府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
此外,《若干措施》兼顾市区两级政策衔接与光明特色:在光明区原有“惠企15条”的基础上,针对疫后恢复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支持范围;同时衔接深圳市相关政策框架,并在部分上级政策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围绕光明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力,瞄准前期调研中企业反馈的最突出、最急迫的难点痛点问题,力求快速见效。
起草过程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等相关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企业复工后的难点和诉求;同时,全面梳理汇总了中央、省、市的惠企政策,充分吸收借鉴了省内外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先进措施。
在经济政策方面,《若干措施》重点支持工业、消费、投资等相关领域,着力支持稳岗就业,积极提振社会发展信心。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将坚持政府主动作为和政策引导并举,一方面以重大项目投资为关键抓手,带动全社会经济快速复苏;另一方面,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同舟共济、万众一心的社会氛围。
据悉,此次光明区出台的《若干措施》,可与上级各类政策叠加享受,光明区已出台的其他支持政策也继续有效。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