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 欢迎您!
站内搜索:
最新动态:
政策法规
【商显政策】最高35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1-06-17 16:07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1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12日(截止至18:00)
 
 
2、奖励金额
 
市级奖励5万元,区级奖励最高30万,合计35万元。
 
3、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联系人:秘书处 座机:0755-23303709 传真:0755-23303709

手机:18127078706邮箱:1243604917@qq.com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汉海达高新产业园7栋2楼

版权所有@2017-2019 深圳市商用液晶显示行业协会 | 粤ICP备16038605号 |
回到顶部